1.新生本着自愿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2.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办理户口迁移材料另有规定,请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要求办理。
3.户口迁移地址
(1)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医学院新生的户口迁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4号。
(2)格拉斯哥海南学院新生的户口迁移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事业单位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集体户。
(3)其他学院新生的户口迁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源大道2006号。
如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地名数据库没有“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地名代码,可使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地名代码,代用迁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西源大道2006号。
4.新生核对《户口迁移证》上所有登记项目,如有不正确项目,应及时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更正,其中需要重点核对以下项目:
(1)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
(2)出生日期
(3)民族
(4)出生地(须具体到省、市、县)
(5)籍贯(须具体到省、市、县)
(6)身份证号码(18位)
(7)《户口迁移证》的骑缝处及右下角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户口专用章,如有修改,在修改处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每项字迹和公章需清晰。
5.新生入学报到后,根据学院通知,将户口迁移相关资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6.注意事项
(1)少数民族预科生按照成都市户籍政策须拿到本科录取通知书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2)由于新生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时间,建议有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同学,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迁移户口前办理好身份证以便入学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