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本着自愿原则迁移户口。
2.迁移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生源地公安机关对户口迁移另有规定,请按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办理。
3.落户后学生集体户口不在校区间迁移。
4.户口迁移地址:
(1)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户口迁移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4号。
(2)格拉斯哥海南学院户口迁移地址为: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黎安大道28号-2(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海南学院)。
(3)其它学院户口迁移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源大道2006号。如当地公安机关地名数据库没有“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地名代码,使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地名代码,迁移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西源大道2006号。
5.核对《户口迁移证》上所有登记项目,如有不正确项目,应及时在当地公安机关更正。
核对项目:
(1)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
(2)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和籍贯都须具体到省、市、县)
(3)身份证号码(18位)
(4)迁移证的骑缝处及右下角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修改处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迁移证上每项字迹和公章需清晰。
6.在《户口迁移证》左下角用铅笔写明学院、学号、身高、血型、电话。
7.新生入学报到后,由各学院统一收齐新生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按照学号排序后将电子档、纸质档及以上资料交于所在校区指定地点(清水河校区:主楼B2-108,沙河校区:保卫处平房01号房间,海南校区:学生生活二区1号楼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8.注意事项:
(1)按照成都市户籍政策,预科生不能落户学校,须拿到本科录取通知书方可入户。
(2)由于新生入户工作要在入学当年年底前才能完成,入户完成之前暂不能办理四川成都、海南陵水身份证,请入学后因各种事宜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同学,在原籍下户前办理好身份证以便入学后使用。
9.具体入户流程开学后另行通知。
清水河校区: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邮编: 611731
沙河校区: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
邮编:6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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